本文是学习GB-T 24971-2010 轮胎识别器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轮胎识别器的组成和型号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测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压电式轮胎识别器,其他类似设备参照使用。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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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 191—2008,ISO 780:1997,MOD)
GB/T 2423.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A: 低温(GB/T
2423.1—
2008,IEC 60068-2- 1:2007,IDT)
GB/T 2423.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B: 高温(GB/T
2423.2—
2008,IEC 60068-2-2:2007,IDT)
GB/T 2423.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Cab:
恒定湿热试验
(GB/T 2423.3—2006,IEC 60068-2-78:2001,IDT)
GB/T 2423.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FC:
振动(正弦)
(GB/T 2423. 10—2008,IEC 60068-2-6:1995,IDT)
GB 4208—2008 外壳防护等级(IP 代码)(IEC 60529:2001,IDT)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
轮胎识别器 tyre recognizing machine
通过检测驶过轮胎识别器传感器的胎宽度,判断驶过的轮胎是单胎还是双胎的设备。
3.2
识别率 recognition ratio
车辆通过轮胎识别器时,设备正确判断的次数占总判断次数的比率。
轮胎识别器由多个传感器、防护外壳、信号处理器及输出接口等部分组成。
style="width:7.8267in;height:2.50008in" />轮胎识别器的型号由如下部分组成。
TRM- □- □
—产品版本,用阿拉伯数字表示
检测器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
—温度范围按5.1.2
-轮胎识别器代号
GB/T 24971—2010
—A 级: -20℃~+85℃;
— B 级 : - 4 0 ℃ ~ + 8 5 ℃ ;
——C级: -55℃~+85℃。
产品外观整洁,无气泡、龟裂和脱落;防护外壳不应有凹痕、裂缝,不应有影响使用效果的变形;设备
金属零件不应有毛刺、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。
轮胎识别器传感器组件由多个压电式传感器并排布置组成,传感器间距不大于100
mm, 且布设均
匀,误差不超过±10 mm。
轮胎识别率:不小于98%。
轮胎识别器传感器组件抗压荷载应不小于100 kN,
经过抗压性能试验后,不得有任何破损现象,系
统工作正常,防护外壳密封性能符合要求。
轮胎识别器传感器组件经过抗冲击性能试验后,不得有任何破损现象,系统工作正常,防护外壳密
封性能符合要求。
处理器与上端通信接口应具用RS-232C 或 RS-485
接口,该两种接口的电气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
的要求。
设备长时间处于循环机械力加载工作环境中,应长期保持工作可靠性,传感器抗疲劳强度要求不小
于200万次。
信号处理器机壳上有 LED
指示灯或其他显示功能,能分别表征各传感器工作状态。
自动检测各传感器和系统工作状态,并将故障信息通过通信接口上传到主控单元。
产品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MΩ;12V 或 2 4 V
等直流供电系统不作
要求。
在产品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施加频率50 Hz、有效值1500 V
正弦交流电压,历时1 min, 应
无火花、闪络和击穿现象;12 V 或24 V 等直流供电系统不作要求。
GB/T 24971—2010
产品应设安全保护接地端子,接地端子与机壳连接可靠,接地端子与机壳的接触电阻应小于
0.1Ω;12V 或24 V 等直流供电系统不作要求。
在电压220×(1±15%)V、频率50×(1±4%)Hz 的电源条件下,系统应能正常工作;12
V 或24 V
等直流供电系统不作要求。
产品应采取防雨、防尘措施,传感器组件防护外壳的防护等级按 GB 4208—2008
的规定应不低
于 IP55。
在-20℃(-40℃、 -55℃)条件下,试验8
h,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,系统应工作正常。
在+85℃条件下,试验8 h,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,系统应工作正常。
在温度+40℃,相对湿度(95±2)%条件下,试验48
h,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,系统应工作正常。
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,设备功能正常,结构不受影响、零部件无松动。
除特殊规定外, 一般试验条件如下:
——环境温度:(15~35)℃;
——相对湿度:(35~75)%;
——大气压力:(85~106)kPa。
除特殊规定,
一般对可重复的客观项目进行三次测试,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。对主观测试项
目,测试人员应不少于三人,测试结果分为两级:合格、不合格。
用目测和手感法测试外观质量。
目测和用量具测量。
在户外按要求连接安装产品,加电运行,系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,连续进行200次测试,轮胎识别
器识别结果与人眼识别结果进行比对,计算识别率R。
抗压试验的步骤为:
a) 将组装好的传感器组件和防护外壳样品放置在一个厚度为13 mm,
大小适当的钢板中心上;
b) 在被测试样品压力传感器上放置一块厚度为9.5 mm, 邵氏硬度为
A60、尺寸大小合适的弹簧垫;
c) 另一块厚度为13 mm, 比被测样品压力传感器大的钢板放置在弹簧垫上;
d) 开启试验机,以2.5 mm/min
的速率对试验样品进行加载,直到加载力值达到100 kN, 取下样
品,看系统能否正常工作。
GB/T 24971—2010
将样品放置于一个稳固平面上,用质量为1 kg 的实心钢球在传感器正上方1 m
的高度自由落下,
位置应为传感器受冲击面的中心,试验后,取下样品,看系统能否正常工作。
目测检查。
在公路计重收费车道或其他位置用自然交通流进行试验。
目测和进行验证试验。
用精度1.0级、500 V 的兆欧表在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测量。
用精度1.0级的耐电压测试仪在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测量。
用精度0.5级、分辨力0.01Ω的电阻表在机壳顶部金属部位与安全保护接地端子之间测量。
6.9.4.1 电源调压试验
用自耦变压器或可调交流电源对设备进行供电,测试电压分别为185 V→200
V→220 V→240 V→
255 V→230 V→210 V→185
V。每调整到一档电压并稳定后,都分别开启和关闭被测设备电源开关,
检查设备逻辑和功能是否正常。
6.9.4.2 电源调频试验
频率波动试验:用变频交流电源对设备进行供电,电压恒定在220 V,
调整变频交流电源的输出频 率分别为48 Hz→49 Hz→51 Hz→52Hz。
每调整到一档稳定后,都分别开启和关闭被测设备电源开
关,检查逻辑和功能是否正常。
按GB4208—2008 的试验方法进行。
6.10.1 耐低温性能
按GB/T 2423.1 规定进行。
6.10.2 耐高温性能
按 GB/T 2423.2 规定进行。
6.10.3 耐湿热性能
按GB/T 2423.3 规定进行。
6.10.4 耐机械振动性能
耐机械振动性能按 GB/T 2423.10
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。设备通电工作时,在振动频率2 Hz~ 150Hz
的范围内进行扫频试验。在2 Hz~9Hz 时按振幅控制,振幅3.5 mm;9 Hz~150
Hz时按加速
度控制,加速度为10 m/s²。2Hz→9 Hz→150 Hz→9
Hz→2Hz为一个循环,共经历20个循环。
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,产品通过型式检验合格后,才能批量生产。
GB/T 24971—2010
7.2.1 产品的型式检验一般由国家法定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进行。
7.2.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d) 正常批量生产时,每年一次;
e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。
7.2.3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随机抽取一个完整的产品。
7.2.4 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1规定执行。
7.2.5
型式检验中,电气安全性能不合格时,该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;若其他项目出现不合格,应在同
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,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,若仍不合格,则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7.3.1
对于批量不大于三个的产品,由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规定,逐个进行检验,检验合
格后签发合格证,方可出厂。
7.3.2
对于批量大于三个的产品,出厂检验的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随机抽取不少于30%的样品,但不
少于三个完整的产品。若三个全部合格则整个检验批合格,签发合格证,允许出厂;若有一个不合格,则
需对整个批进行逐个检验,剔除不合格品。
7.3.3
出厂检验中,若出现一项不合格,则对该批产品的该项目进行全部检验,剔除的不合格品允许返
修,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。
表 1 轮胎识别器检验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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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4971—2010
产品标志可采用铭牌或直接喷刷、印字等形式,标志应清晰,易于识别且不易随自然环境的变化而
褪色、脱落。产品标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:
a) 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及商标;
b) 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及产地;
c) 输入额定电压、频率;
d) 功耗;
e) 质量;
f) 产品编号;
g) 制造日期。
产品包装标志应符合GB/T 191
的有关规定,在外包装箱上应标有"注意防潮”、"小心轻放”、"易
碎"、"防倾倒"等图案,在产品内包装箱上应印刷以下内容:
a) 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及商标;
b)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;
c) 质量:××× kg;
d) 外形尺寸:长(mm)× 宽(mm)× 高(mm);
e)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;
f) 本产品标准编号。
8.2.1
产品包装由内外两部分组成,外包装箱宜用硬质材料,内部用防潮瓦楞纸箱加聚氨酯泡沫塑料
或其他软性材料充填缓冲,包装应牢固可靠,能适应常用运输工具运送。
8.2.2 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如下文件:
a) 产品合格证;
b) 产品使用说明书;
c) 装箱单;
d) 随机备用附件清单;
e) 接线图、安装图、支撑架结构图、基础设计示意图;
f) 其他有关技术资料。
包装好的产品可用常规运输工具运输,运输过程应避免剧烈振动、雨雪淋袭、太阳曝晒、接触腐蚀性
气体及机械损伤。
产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,周围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及强磁场作用。
style="width:2.81343in" />GB/T 24971—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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